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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延长对涉华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临时反倾销税期限丨印尼继续对进口织物、地毯实施保障措施丨越南对涉华木纤维板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01

巴西延长对涉华非外科乳胶

和PVC手套临时反倾销税期限


2024年8月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27号决议,应泰国企业Sri Trang Gloves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的申请,决定自2024年8月20日起,将2024年2月2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第56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葡萄牙语:luvas para procedimentos nãocirúrgicos para assistência à saúde, utilizadas em medicina, odontologia eveterinária)适用的临时反倾销税最多延长三个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5.12.00、4015.19.00以及3926.20.00。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7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27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Targa Medical S.A.于2022年4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医疗、牙科或兽医用手套,由乳胶(天然、合成或二者的混合物)或聚氯乙烯制成。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


2024年2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实施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2024年2月2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568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征税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4.83~20.94美元/千只、马来西亚15.30~30.17美元/千只、泰国1.38~14.25美元/千只。


2024年6月1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04号决议,调整原产于中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临时反倾销税,由4.83~20.94美元/千只调整为2.89~20.94美元/千只,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涉案产品税率保持不变。





02

印度尼西亚继续

对进口织物实施保障措施


2024年8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4年第48号令,印尼财政部接受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织物(Fabrics)作出的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进口织物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同时调整了保障措施的计征方式,将税号5810.92项下及税号60项下涉案产品的计征方式由印尼盾/米变更为印尼盾/千克,措施详见附表。涉案产品包括棉织物、长丝织物、短纤织物、特种刺绣织物以及针织物。进口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以上全部产品都适用本案保障措施。


2019年9月18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织物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财政部决定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8日对进口织物征收保障措施税,计征单位为印尼盾/米。2021年6月29日,印尼财政部将税号5804项下织物保障措施税的计征方式由印尼盾/米改为印尼盾/千克;同时,开始对马来西亚和越南的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2022年4月25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织物启动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织物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自2022年11月9日起继续对进口织物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


附表:印尼对进口织物保障措施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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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

进口地毯实施保障措施


2024年8月1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8月6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第49号令,继续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Carpets and Other Textile Floor Coverings)征收为期三年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4年8月20日~2025年8月19日为74,461印尼盾/平方米、2025年8月20日~2026年8月19日为71,058印尼盾/平方米、2026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为67,811印尼盾/平方米。本案涉及印尼税号57项下的产品。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0年6月10日,印尼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1年2月3日,印尼财政部正式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3年8月18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1月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





04

越南企业对涉华木纤维板

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2024年8月13日,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发布公告称,越南相关产业代表于2024年7月29日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木纤维板(越南语:sản phẩm ván sợi gỗ)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已于2024年8月13日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贸易防卫局正式受理之日起45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